一般訊息公告
2025/02/20
「高雄市崗山之眼、旗津海岸公園、紅毛港文化園區及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114年7月1日生效
一、主要管制措施:

自公告生效日起,未取得「各縣市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標章者」之柴油大客車及「有效期限內定檢合格紀錄」之燃油機車禁止進入本案空氣品質維護區範圍,但符合右列情形者,不在此限:(一)出廠五年內(含)之新車。(二)因緊急狀況或執行公務經本府特許者。

二、其他實施細節與區域圖示,請詳閱以下公告內容: